我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 300人以上企业建调解委员会

08.05.2017  13:02

  本报讯 5月4日至5日,省司法厅在南京召开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现场推进会。我省将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劳动争议、物业、医疗、道路交通、消费等5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向其它专业领域拓展延伸,法院、检察院、信访等人民调解工作室或接待窗口全部建立,300人以上企业基本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目前,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287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1942个,在13个中级法院、199个基层法院和法庭、89%的公安派出所建立了调解工作室,初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全省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2.5万名,其中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员3700余名,2013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其中医患、交通等领域纠纷52.6万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00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加快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作用。年底前,要在全省300人以上商贸流通、生产经营等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衔接紧密、运转协调。大数据支撑的矛盾纠纷预防、预警、预测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视频调解、在线调解等新型调解模式不断丰富。推行“互联网+调解”新模式,支持和鼓励县乡两级调解委员会和医患、交通等领域调解组织建立视频调解室,最大化将线下调解资源架构到网上,利用互联网、微信、QQ等开展在线受理、咨询、调解、督促协议履行等业务,缓解资源少、案件多的矛盾,满足多样化纠纷化解需求。

  全省县乡村三级调委会“5:2:1”、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职调解员配备要求将落实到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中具有法律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员占到70%以上。 (任松筠 张全连)

  来源:新华日报,2017年5月6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