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柔情护正义 亭湖9位公诉检花别样红
又是一年“三八妇女节”,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公诉科9位女性迎来了自己的节日。对于她们而言,今年的妇女节特别有意义。因为她们成功摘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的桂冠,再次印证了“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佳话。
依法办案 谁说女子不如男
亭湖区检察院地处盐城市主城区,负责受理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盐城经济开发区分局、城南新区分局、直属分局移送的刑事案件。该院公诉科现有在编干警15人,其中女性干警9人,是女干警较为集中的岗位之一。近年来,该院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总数和人均办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市第一,以全市十分之一的警力承担了全市近四分之一的办案任务,繁重而艰巨的工作重担同样压在9位女检察官肩上,几乎每天每人手里都有十余件案子在周转,问卷、提审、制作文书、出庭公诉,每天、每月、每年,周而复始紧张而忙碌,但是这些女检察官们无怨无悔,认真履行着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
说起该院的公诉科,就要说起公诉科的“掌门人”——李兵。李兵科长自1994年招考进检察院后,勤勉敬业,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公诉岗位坚守了16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办理李某等1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影响恶劣,为有力地打击犯罪的嚣张气焰,她将厚厚地7本卷宗材料一页页地反复翻看了十多遍,详细摘录了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互相印证的证据材料,并提出了最后一名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涉嫌犯罪的事实和理由,得到了大家的认同。针对犯罪现场情况复杂,多名被告人拒不认罪和辩护人多达十人的实际,她查阅大量的资料,做到“三见面”。即与侦查人员见面,了解案件侦破过程和取证情况,进一步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与被害人见面,查明其陈述有无不实之处;与主要证人见面,审查证言的真实性及与其它证据的关联性,确保证据的合法与真实,并耐心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全面预测了庭审中可能提出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精心准备,出庭时,面对被告人的百般狡辩、相互推诿,以及辩护律师的巧舌如簧和咄咄逼人的气势,李兵胸有成竹,镇定自若,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严密的法律思维及灵敏的反应,打破了被告人避重就轻、推诿责任,逃避法律惩处的企图,最后,法庭对13名被告人均被作出了有罪判决。
在李兵的带领下,女干警们手持正义之剑,将一个个亵渎法律的罪犯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她们用细腻的情感,感化着一个个迷途的罪犯,化解了一个个社会矛盾与恩怨。市区中学初三女学生李某被强奸后,关键证据被毁,加上证言不稳定,被告人徐某某又拒不供罪,为此,办案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开导,真诚的交流沟通,打开被害人李某心灵的死结,如实陈述了案发的经过,使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这些外表文静柔弱却意志坚强的女检察官们,用实际工作书写了一张张满意的答卷,真正做到了巾帼不让须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