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四举措”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6月25日,亭湖区共117户农民购置各类补贴机具180台(套),享受了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350.21万元,占2015年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50%,资金使用进度同比增长56.8%。
一是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区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并与各镇(街道、经济区)分别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建立考核责任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该区充分发挥“一台两报”的宣传舆论平台作用,及时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资金规模、执行进度等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共编印发放30000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单,达户均一份,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并公开购机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集中培训,规范操作。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一期各镇(区)农业、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农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的培训班,并巡回到各镇(区)对农机补贴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分期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录入系统以及核实补贴机具具体操作流程和规范,同时下达近3万元给各镇(区)农机管理工作经费,主要购置补贴工作必需的照相机、扫描复印打印一体机等设备,保证了信息采集准确性、可靠性。四是加强监管,服务到位。该区制定出台了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统一了操作流程,确定了资金结算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谁办理,谁签字,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并结合今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录入与经销厂家分开实施之实际,乡镇农机部门积极主动与农机经销商、生产企业搞好对接,对补贴机具铭牌拓印件不清晰的,乡镇农机部门主动上门用拍照方式来解决,确保购机者申报与结算及时、准确,让广大购机农户满意,也赢得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