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逃离南京传销组织跳窗坠亡 “女友”也是上当者
19.07.2015 11:1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自己被骗到南京江宁搞传销,加入传销组织后,又自愿成为传销组织的帮凶,继续帮忙骗人“入伙”。
昨天,南京江宁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某某、赖某某、王某某(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件。法庭上,三人的供述生动演绎了什么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传销“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所谓“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情结,是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对方的行为。
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发生一起银行劫案,4名遭挟持的银行职员在获救后,对歹徒不但没有伤害他们反而照顾他们表示感激,甚至为歹徒筹措法律辩护资金,其中一名女受害人更是爱上了劫匪,甚至和对方订婚。
“传染”的骗局
23岁女孩被“男友”骗进传销组织
近些年,南京浦口江宁等地区,出现了大量的非法传销人员。
我们要说的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凌某,就是被王某某以恋爱为名骗到南京来的。
据23岁的王某某在法庭上交代,她是重庆彭水人,和另一名被告人唐某某是老乡。当年,唐某某就是以做生意为名,将她骗到南京的。王某某说,她仍记得刚到南京那个晚上,唐某某将她接到江宁区谷里街道新民花苑,到窝点后,王某某发现,自己周围都是陌生的男男女女。
王某某的手机和个人物品全部被强行没收。经过检查后,其他物品都还了回来,唯独手机没有给她。
王某某的身边,有个女人24小时跟着,根本没法逃跑。这个女人不停给王某某“上课”,甚至打洗脚水,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她参加“人际网络营销”。这种看上去无微不至的“关心”,其实是一种巨大的压力。最终,王某某选择屈服,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并被迫交了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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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15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