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
苏经信综合〔2017〕406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7〕378号)明确了今年资金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和项目指南,已在省经信委、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组织申报,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高端攀升优化发展、构建企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五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集中发布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政策发布”专栏。请各市(县)经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按时完成书面及网络申报工作。
附件: 1.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