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十三五”法治交通专项规划研究

05.01.2015  13: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推进江苏省法治交通进程,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2004年11月中旬启动开展《“十三五”法治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任务。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对于交通运输部门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交通运输部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也明确提出法治交通等“六个交通”的核心理念。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既是建设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现实要求,也是实现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此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省级部门率先开展法治交通专项规划研究,将以服务江苏交通运输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全面完成“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中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促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江苏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