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若顶包 刑罚变重没商量
2014年7月16日傍晚,海门公安局接群众报警,在海门郊区某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接到报警后,交警赶到现场,坐在驾驶员位置上抱着孩子的陆某主动承认自己是驾驶员。面对交警怀疑的眼神,陆某称自己是新手,丈夫景某常年在外,这次趁丈夫在旁边,想练练手,不想发生了事故。
由于事故地段没有监控,也无目击证人,交警便将陆某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询问,陆某和景某表现镇定,对事故发生经过说法也一致,交警并未发现任何破绽。笔录做完之后,交警让两人回家等候通知。
不想次日上午,陆某丈夫景某主动来到交警大队,声称要自首。经询问,原来景某才是本次事故的肇事司机,景某2012年12月从部队退伍,回到地方之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把军队驾驶证换成地方驾驶证。事故当日,景某和妻子陆某在姐姐吃完晚饭,在回家途中发生了本次事故。事故发生后,明知军队驾驶证不能驾驶地方车的景某怕承担责任,先以陆某名义报警,后跟陆某商量让陆某顶包。陆某也担心如果景某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能不赔,便答应顶包。做完笔录回到家里,景某通过上网了解到顶包系逃逸行为,一旦事情败露,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如果妻子获刑,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怎么办,思来想去,景某便下定决心,不再躲避,接受应有的惩罚。
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景某系无证驾驶、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并将该案移送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虽然军队驾驶证不得驾驶地方车辆,但军队驾驶证和地方驾驶证均属有权机关颁发给驾驶员的驾驶证,景某系无资格驾驶而非无证驾驶。另外,景某肇事后让人顶包,应属逃逸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海门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善意提醒: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实在是下下策,是后续各种违法行为产生的诱因,不仅会导致对嫌疑人的处罚更加严重,并累及亲友。本文中,幸亏景某及时醒悟,投案自首,才没有将妻子陆某拖下水。最终,陆某只被处于1000元罚款以示惩罚。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市民勿因一时“好面子、逞英雄”而破坏司法公正,而是应该劝服犯罪嫌疑人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