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通服务窗口加强新增运输车辆准入监管

28.10.2016  08:40

  为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8月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汽车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发展。从10月起,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切实加强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运输车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实车检测的监督。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交通窗口一律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来源:宿迁市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