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检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05.11.2017  07:41

  近日,江苏昆山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交流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正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俞军民同志从十九大报告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论断等多个方面与大家分享学习体会,并就当前抓好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学懂,通过学习准确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思想、新方略,牢牢把握人民对政法工作尤其是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二是要弄通,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化认识十九大精神与检察工作的关联性、协同性,要在不断学习、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并在工作实践内加以灵活运用;三是要做实,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钉钉子的精神全面抓好落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随后,机关党委书记李明生同志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对党章修改的过程和内容变化进行了解读。张大峰、徐志龙、归丽华、王海东、顾勇、胡烨同志做了重点发言,吴雄军、蒋兰琴、莫珺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大家结合检察工作、本职岗位等畅谈了学习体会,并纷纷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踏实工作、从严从实修身正己,努力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