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档案工作规范五星级有效期到期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
各市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复查暂行办法》(苏档发〔2015〕1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档案工作规范五星级有效期到期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工作重点内容
1.5年来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及时完成情况;
2.业务档案及除纸质外其他载体档案归档整理情况;
3.档案库房安全适用情况;
4.档案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
5.档案工作创新发展情况;
6.依法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情况。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请单位按照苏档发〔2015〕18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全面的自查总结,并将填写完整准确的《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等级复查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江苏档案信息网www.dajs.gov.cn下载)连同复查书面申请和总结材料,于8月底前报送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三、复查结果通报
我局将组织核查并通报复查结果。通过复查的单位,档案工作五星级证书继续有效,为期五年;未申请复查和复查不合格单位,其档案工作五星级证书失效。
江苏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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