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指导意见

08.03.2016  11:30

  “3·15”前夕,针对互联网金融投资乱象以及维权难,省互联网金融协会6日出台《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至2月底,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16086.24亿元,今年累计成交量达2434.03亿元,是去年同期累计成交量的3.51倍,但另一方面,截至2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1425家,占比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36%。一些财富管理公司披上了P2P的外衣,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使广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蒙受巨大损失。


  同时,互联网金融涉及的消费者以草根消费者为主,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了解甚少,而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型多、创新快,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交易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信息遭泄露等风险日益凸显,金融纠纷屡见不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


  我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的《意见》,将重点推进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十大机制,强化协会准入机制,包括从业人员资格、企业实缴资本金等,借助于前置审批,提高企业的安全性;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维权举报机制,协会会员不仅要开通投诉与举报渠道,P2P会员单位更是必须在其官网显著位置上公布协会受理消费者举报的电话和邮箱协会;促进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会员信息披露机制、黑名单制度、高管人员跟踪管理制度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定期举办投资人见面会,解答疑惑;协会会员要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加大科技投入、维护运营安全、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优质资产产品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立风险警示机制,对会员单位经营活动异常、高管变动频繁等情况,及时公布并提醒;针对维权难,协会将建立调解协调机制,协助投资人维权;对非法集资、违规经营的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