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为图书出版带来变革
出版业赢利模式发生改变
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出版行业和互联网较早融合的数字出版近年来发展较快,2014年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组织实施的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我国国民的数字化阅读率首次超过了纸质阅读率,这表明国民的阅读习惯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比数字出版更进一步的是,“互联网+”出版完全解构了传统出版的规则,数字出版并未改变出版行业的基本规则,仍然是比较传统的出版—发行—销售模式,而“互联网+”出版从选题策划、发行销售到营销推广,从众筹出版、微店卖书到微博、微信营销,新的改变和新的方法让传统出版与市场的距离更近,赢利模式的改变也让出版的节奏和效率变得越来越快。
内容仍是核心竞争力
法兰克福书展主席尤根·博斯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内容是最初始的原料,它不仅提供给出版业,还被输送给影视、游戏等其他创意产业。没有内容,所谓新技术将无用武之地。”
纵观媒介发展之路,从报纸到广播再到电视,不论介质如何变化,受众对精品内容、经典读物的追求永远不变。出版行业专门提供知识服务,是针对人们的需要,从各种信息资源中将知识提炼出来、并投送给需求者的消费过程。寻找好的内容,组合好的内容,把优质内容进行延伸做成成套系图书,永远是出版人的天职。面对新的变化,出版人既要坚持传统出版对于选题策划、编校质量的严谨态度,又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优势改变传统生产模式下所形成的惰性思维,重新寻求在互联网时代下的自我定位,进行创新性的选题开发。
知识服务与读者需求的对应精度越高,越受欢迎和追捧。例如,美剧《纸牌屋》就是使用互联网数据功能的成功案例。这部剧是美国一家知名网站通过用户数据调研,调查出喜欢A导演、B演员和C编剧的基础用户数,然后用A来导演,B做主角,用C写剧本,拍出《纸牌屋》,推向用户,获得了爆炸式的点击量。同样,在互联网时代,图书出版也应利用这些介质,搜集相关数据,深入了解需求,学会借力,和互联网业一起,与外部产业形成共生关系,从而生产出读者真正需要的精神食粮。
此外,由于媒介的变化,出版人对于图书内容的界定也要随之改变。除了纸质载体外,要研发多媒体互动的阅读,如视频、动漫等,这样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图书才会吸引读者。2015年4月,财政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次联合下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转型升级为基础,加快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业态的融合发展。这一文件的出台,让出版业将“互联网+出版”作为推进重点,把内容从广义和狭义上作了进一步的延伸。
营销需要立体化个性化
在互联网时代,出版营销也要跟上数字化的浪潮,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通道,传递图书产品的资讯,从而让更多的目标读者知道这本书的存在,进而推动图书的销售。
网络营销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出版者与读者面对面的交流,让图书营销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信息流不再单一,增加互动性,真正让读者参与到图书营销过程中。和纸媒宣传、首发签售、地面促销等相比,互联网营销有门槛低、花钱少、效率高、无地域限制等特点,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力、交通等中间环节的成本消耗,可以说是性价比较高的营销方式。
分析当下市场上的一些畅销书,其成功都离不开互联网的营销。微博、门户网站的读书频道、社区、微信平台等网络工具,已成为出版社推出一本新书必不可少的营销手段。
“微博改变世界”,当然也让书业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在第一时间发布新书消息,借助微博上“大V”的影响力、粉丝的忠诚度,说书、聊书、评书、荐书,通过转发、评论扩大图书传播影响力,进而带动图书销售量,其传播速度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
社区(如天涯社区、新浪社区和豆瓣等)已是读书人、爱书人、写书人和出版人聚集的网上俱乐部。由于它互动性好,隐身性强,可以某一主题为中心,多人同时表达,因此成为多方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可以针对新书在论坛中自由发帖,制造话题,引起关注。
微信作为时下最热门的社交信息平台,已成为目前主要的沟通工具。一些出版社开通了公众号,一些营销人员开通了个性化微信号进行图书宣传。相比传统渠道看不见读者的模式,以公众号社群将意见领袖、用户(读者)、参与者高度黏合,围绕目标受众进行图书的开发、推广、销售并衍生到线上或线下的培训,全线贯通了产品、渠道和终端,进行全方位互动营销,其效果显著。
不论哪种方式,互联网带给我们的变化,为我们提供的想象空间都是不可测量的,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出版人,应以开阔的视野和胸襟迎接并接受这一新兴媒介带给我们的改变。
(作者单位:中国工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