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院:团支部被评为“云龙区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15.06.2015  18:45

  日前,云龙区召开共青团工作表彰大会,云龙区检察院团支部因工作突出,被评为2014年度“云龙区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团支部一直致力于发挥本院团员干警的作用,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辖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除通过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邀请青少年参观检察机关办案场所、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开展体验式教育之外,他们还定期到各中小学进行法制宣讲,开设“阳光讲坛”、排演“法制短剧”,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智障学生等特殊群体,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由于成绩突出,院团支部被评为2013年度“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团支部书记汪曼乔多次被评为省、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