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勤、精、强”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

14.03.2017  12:03

近期,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依托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排查。 以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坚持经常性排查为主,重点时期排查为辅,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全面排查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隐患和苗头,重点收集可能激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并按照“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的工作要求,做好矛盾纠纷事前预防。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夜访入户”制度,通过夜访、夜议、夜谈,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调解 。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充分发挥品牌调解室、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作用,进一步提升调解的质量、效果。同时,将品牌调解纳入全区“以奖代补”考核奖励范畴,以考核促规范,以规范促成效。

三是“”培训 。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集中培训,通过集中教学,系统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另一方面,借助基层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在互通有无、学习总结中提升实战水平。同时,积极引进“外援”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吸纳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社会热心人士兼职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地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