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委三个巡察组反馈首轮巡察意见公布

15.02.2015  20:39

  中国江苏网2月15日讯 根据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意见,市委组成三个巡察组,从2014年11月24日开始,分别对连云区、市交通运输局、振兴集团进行了首轮巡察。市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 2月3日,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近日三个巡察组按规定分别向被巡察地区和单位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现公布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连云区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向连云区反馈巡察情况。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天石、副组长闫伦锋向连云区委书记陈书军反馈了巡察情况;张天石代表巡察组向连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陈书军同志主持会议并进行了表态发言。

  张天石指出,连云区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区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号召力、凝聚力。但巡察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惩防体系还不健全,各级纪委监督责任还不到位,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有待加大,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力度还不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大额资金运作、土地开发担保存在急功近利和重建设、赶速度,轻管理、监管不到位及以权谋私等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群众对街道和村一级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有较多反映。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规定方面。边整改边违反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公务接待存在超规格、打擦边球、化整为零、转嫁费用等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情况。“慵懒散浮”及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现象仍然存在,少数部门单位干部存在“混日子”的思想和现象,存在重显绩、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现象,轻民生工程,关注民生实事少;在项目决策上,还存在只唯上不唯实,举债上项目、上面子工程的问题;因多年采取工程项目指挥部形式,使得人员流动频繁,造成一些资料遗失,工程项目后续管理跟不上。地方政府投资增长速度超过其财政收入增速,存在一些重复建设、过度浪费建设等。在贯彻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少数党员干部擅自发表一些不当言论,热衷于打听政治谣言,议论、演绎、传播小道消息,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设立机构的问题,干部混编混岗,事业单位违规选聘工作人员,对基层干部关心不够,干部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等。此外,区债务规模过大,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大,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重大建设事项决策体系不够完善,工业园区一些地块“圈而不开,开而不发”;房地产开发中还存在运作不规范、规划建设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的问题,工程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漏洞。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张天石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二是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制定的各项规定要求,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按规定程序办理。五是进一步高度关注连云区债务问题,积极应对和制定偿债措施。六是进一步明确连云区未来发展方向,抢抓发展战略机遇。

  陈书军说,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连云区领导班子的工作和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同时也一针见血严肃地指出了连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讲得很实在、很客观、很形象。巡察组在提出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也明确了整改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为连云区把好脉,要求即知即改、整改到位。连云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一要深入贯彻巡察反馈意见,加大组织整改落实力度。二要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切实用好巡察工作成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反馈会。连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连岛度假区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委办、政府办主任列席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反馈巡察情况。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荣华、副组长李佺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孟军反馈了巡察情况。李荣华代表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吴孟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李荣华指出,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作风建设明显转变,在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不够主动,案件查办不力。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行为,部分工程前期论证不充分,仓促上马,违背自然规律赶工期;有的工程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合同条款进行重大变更的情况。资金管理违规现象比较严重,专项资金挪用情况比较突出。行业管理问题较多,黑车、超限、超载等问题查处不力,存在选择性执法甚至内外勾结的嫌疑;交通工程管理不到位,路政管理滞后。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三公”经费仍然偏高,机关内部食堂招待费用偏高;津贴、补贴、奖金发放不规范。在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配合不够;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程序违反规定;交通集团招聘人员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同时,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和违规用人问题,已按规定分别移交给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李荣华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要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谋划和部署;局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要以解决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三是持之以恒地转变作风。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四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

  吴孟军表示,一要深入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市交通运输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迅速组织整改,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牵头负责、一抓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把整改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三要切实用好巡察工作成果,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振兴集团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振兴集团反馈了巡察情况。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丁维杰、副组长卢世平先后向振兴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祥及振兴集团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李大祥同志作表态发言。

  丁维杰指出,振兴集团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结合实际制定规章制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企业不断发展。但巡察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不够好,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查找、整改抓得不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意识不强,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偏多,精力分散,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不廉洁行为。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经营管理上存在形式主义,招待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重复建设现象。在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不够好,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不和谐,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存在部分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部分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计划性和统筹性不强;公司权力运行机制不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够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分别移交给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丁维杰代表巡察组提出五条意见建议。一是加强班子建设,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二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集团党委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集团纪委要聚焦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深入转变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四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五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李大祥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振兴集团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要求上来,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巡察意见,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把整改工作完成好。二是主动落实整改,逐一解决存在问题,分类汇总意见建议,逐项梳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三是用好巡察成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塑造“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振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集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