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协探索事前协商助推常熟镇域综合执法
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助推常熟市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政协事前协商实践,4月28日,苏州市政协在常熟召开十三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市委常委、政协主席高雪坤,副主席邱岭梅、姚东明、赵鹤鸣、金海龙、蒋来清、季忠正、王跃山、谢鸣,秘书长薛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旗等出席会议。常熟市、太仓市政协主席、苏州市政协全体常委、常熟的部分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市政府办、编委办、人社局、城管局、卫计委、环保局、安监局、食药监局、法制办等相关领导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政府法制办、编委办、城管局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与会者实地视察了沙家浜镇综治工作中心。在随后举行的专题协商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郦方作的《关于〈助推镇域综合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草案)的说明》,经过分组讨论,会议通过了这份建议案。《建议案》指出,常熟市试行镇域综合执法,改革乡镇行政执法体制,通过试点解决乡镇社会治理方面普遍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有责任,无权力”等矛盾和问题,意义重大。当前,该项工作推进还存在一些困难,《建议案》提出全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科学制定方案和政策措施、坚持稳妥有序推进以及全社会参与等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胡伟华主任作表态性发言指出,市政府法制办将立足于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功能和职责,在推进“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基层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具体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和协调,切实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立足开拓创新,加强对“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
高雪坤主席最后发言中要求市政协常委、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高度关注这一问题,通过到基层调研、视察,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为苏州市贯彻落实“四个全面”、为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贡献。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