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罗志军主持会议

09.07.2015  10:51

  新华报业网讯(记者王晓映) 7月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8日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为:审议《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和《江苏省旅游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调整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有关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讨论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有关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张艳、史和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出席会议。

原标题: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