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民政局“三项举措”扎实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

18.11.2014  18:27

  制定权力清单,是今年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大丰市民政局采取“三项举措”对市民政领域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制定了权力清单,明晰了权力范围。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局党组对市民政领域权力清理规范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丰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清理、拟出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市政府。并责成分管副局长负责、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权力清单清理工作。  二、全面清理,落实到位。在清理过程中,做到四个明确,确保落实到位。一是明确清理范围。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清理的权力事项具体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规划和其他行政权力等9个类别。二是明确清理依据。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明确清理依据。三是明确清理要求。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宜宽宜细,做到不合并、不打包、不留死角。四是明确处置意见。对现有权力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包括保留、取消、下放、转移、整合、强化6项意见。  三、内审外联,审核到位。在初步清理后,一方面加强内部集中审核,在局长办公会上,针对每项业务工作提出权力项目,针对每个权力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权力事项准确细致。另一方面,还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知名律师对清理工作答疑解惑,提出指导意见。  经过全面认真清理,市民政局基本拟制出清晰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86项,其中行政审批15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规划6项、其他行政权力34项,确保了清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