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提出要求

23.08.2016  19:03

一是压实责任。市政府分管领导、各辖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督查。加强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督查,做到一季度一督查,并将履行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强化问责。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用地控制率”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对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坚决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镇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