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盗窃 小偷竟爬杆割断监控电线

17.05.2016  17:35

  中国江苏网5月17日讯(通讯员周立虎 唐修军)小“笨贼”欲行窃,怕被路边治安监控拍下,竟用砖块砸监控,还将连接的电缆线剪断,这种现代版“掩耳盗铃”让人啼笑皆非。近日,阜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成、刘进进行了公开审理。昨日,对犯有盗窃罪的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21岁的王成是安徽省砀山县人,其父在阜宁县郭墅镇开了针灸门市。王成因无工作,便到阜宁来玩,与常打台球的刘进成为了好友。由于二人常游离于网络游戏,身上的钱总是不够花。

  2015年10月21日,二人合议到该镇上一住户的车库内窃得一辆电动车,次日下午,两人将电动车卖得700元。饭馆吃完饭,又去洗脚房消费后,口袋里钱又所剩无几。二人觉得偷窃来钱快,快到王成家楼下时,王成发觉一楼的楼道灯不亮。平时朱老爹常喝酒,喝完酒睡得“”,决议就偷他家。可在来的时候,二人发现路边电杆上的监控,为防止被监控录下,只有破坏监控。于是二人又回到监控下,刘进捡起砖头,向监控砸去,砸了两下,未掉。王成索性爬上电杆,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连接监控的电线割断。由刘进把风,王成随后翻到室内。因朱老爹在看电视,王成只得从门退出。

  尽管犯罪分子自认为机关算尽,但侦察人员通过案发地点外围的监控视频,仍然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并最终锁定了王成、刘进,将二小“笨贼”抓获。

  阜宁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应从重惩治。该案二人因意志外原因盗窃未成,属未遂,归案后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