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宿迁市公证处为监狱服刑人员办理委托公证

13.06.2016  19:16

6月8日,宿迁市公证处两名公证员早上8点出发,晚上8点返回,往返数百公里,办理了一份特殊的公证——为监狱服刑人员签署授权委托书。

6月7日,该公证处接到秦女士咨询电话,询问公证处能否到监狱为其丈夫办理委托公证。经了解,秦女士的丈夫现在镇江某监狱服刑,今年初,秦女士为了孩子上学方便,购买了一处学区房,有些购房手续还需要丈夫签字,可是丈夫因服刑无法到场,学校眼看就要招生了,丈夫再不签字的话,房屋权属证明就不能及时办理,孩子也就无法报名心仪的学校了,秦女士焦急之下想到了向宿迁公证处寻求帮助。

为帮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该处当即安排公证人员加班准备公证所需材料,第二天一早就出发赶往监狱会见当事人,在告知了办理此项公证的法律意义之后,当面为其签署了委托书及相关公证材料,授权其妻子代为办理买房所需的一切手续。签完最后一个字后,当事人眼噙泪花,略带哽咽的表示:“今天把这个委托书给签了,我对这个家、对孩子的愧疚感也就能减轻点了,谢谢你们能跑这么远的路来帮我办理公证,我一定好好服刑,争取早日和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