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揽客给机顶盒安装非法软件
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租住房内查获的机顶盒及配件
为牟取非法利益,竟在出售的机顶盒里安装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软件。8月28日,经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18年10月,29岁的胡某开始做电商,销售普通机顶盒,但销量一般,到2019年6月还有一批机顶盒没有售出。苦于生意清淡的他从几家电商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店购买了一些机顶盒,对这些机顶盒仔细研究一番后发现了其中的“秘密”:这些机顶盒里都安装了一款超级直播的软件,可以接收港澳台的电视信号。发现“商机”的他随即找到了此款软件的下载链接,下载后安装在自己店里的机顶盒里。
2021年3月,因超级直播软件不能使用了,胡某又获知一款新的软件不但能接收港澳台的电视信号,还可以接收境外的电视信号。急于吸引客源、提升销量,胡某购买二手机顶盒进行刷机,然后将下载的这款新软件安装在机顶盒里,再进行销售。
同年9月8日,海安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胡某有违法销售可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网络机顶盒的嫌疑,于是对其立案侦查,并在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到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胡某于2021年3月至9月共销售机顶盒3998台,销售总额67万余元。经相关部门鉴定,上述软件属于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软件,安装该软件的机顶盒属于非法境外电视接收设备。
2022年6月1日,海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胡某违反国家规定,销售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及软件,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安市检察院综合考量胡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等,提出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