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一案三调”助民工维权
“我的案子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再审,补偿款一分没拿到,在你们检察机关‘三调’的帮助下得到圆满解决,我也顺利拿到补偿款。”9月9日上午,农民工老张给镇江市丹徒区院的承办检察官送来一面“公正司法伸正义,为民做主树检威”的锦旗,连连道谢。
2011年6月,50岁的老张从一个偏僻的山村来到的镇江市,经镇江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至镇江市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2月18日,;老张接到该劳务派遣公司的通知,不再安排他在该装饰材料公司工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该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与缴纳社会保险。随后老张多次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交涉,均以无果告终。2014年2月25日,老张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被告知不予受理,老张不服,于2014年3月10日诉至法院。由于老张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提供不出有效工作证件,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以证据不足驳回了老张的诉讼请求。迫于无奈,2015年7月22日老张向丹徒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先后深入劳务派遣公司、装饰材料公司、劳动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发现老张与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承办检察官及时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后,立即启动劳动争议“一案三调”联动机制。
“一案三调”工作机制是该院2014年联合该区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等四部门共同探索的劳动争议联动机制,即发生劳动争议时,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邀请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对劳动争议进行“一调”,劳动争议三方委员会进行“二调”,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进行“三调”。
在“一调”、“二调”均以失败告终的情况下,案件转入“三调”,该院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主动调查核实,并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一起,多次深入该劳务派遣公司,对其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执行。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计划,争取缩小双方的差距,该劳务派遣公司逐渐由“一分钱不出”的强硬态度转变为主动请求检察官介入调解。9月2日,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公司负责人支付给老张3000元的补偿金。
为“一案三调”点赞
□镇江市人大代表 程道云
劳动者利益无小事。丹徒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联合多部门、探索新机制、整合社会化资源,将劳动争议维权工作有效融入到社会大调解格局中,,通过“一案三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联动处理劳动争议的作用,畅通职工诉求渠道、缓解劳资矛盾,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合调解机制。本案中正是检察官的不懈的努力,才让劳务派遣公司由“一分钱不出”转变为主动请求检察官介入调解,直到最后与当事人握手言和。该院的做法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