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更丰富、更细致、更直观

27.07.2017  15:03

  7月21日,上午9点零3分,财政部第一个在官网上公布了本部门2016年度的决算数据,之后审计署、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出了自家“账本”。据统计,今年共有103家中央部门公布了本部门决算,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是首次公开部门决算,而在2011年,决算公开的第一年,这个数字只有90家。

  7年的时间,从第一次公开时的忐忑,到现在的积极、乐于公开,年度部门决算表从2张到8张,作为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的组织部门,财政部做出了巨大努力,始终秉持“以政务公开促改革”的目标,听取民意、专家意见、部门意见,一年一个台阶,引领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断提高着民众对决算公开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拉近了政府与民众的距离。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不断改革,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在公开范围上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上不断细化,公开时间上逐步集中,公开平台也逐步实现统一,使得公开成效更大限度地显现出来。

  专家表示,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制度的逐步完善,让政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中央部门的“账本”变得更丰富、更细致、更直观。尤其是今年中央各部门改变了往年每个经济分类支出数据分页进行列示的方式,采用了将所有经济分类支出数据集中在一张表上列示的方式,可以一目了然。从勇于公开,到善于公开,再到乐于公开,这种政府执政理念发生的变化是最为重要的。

   决算公开呈现四大亮点  

  自2011年中央部门开始进行决算公开以来,这项工作始终在进步,这其中凝聚了各方巨大的心血。而只要你在相关网站随便点开任意部门的2016年部门决算报告,更丰富、更细致、更直观的感受就会扑面而来。

  记者在财政部网站的“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上,随机点开2016年度文化部部门决算,进入页面,是一个链接,点开链接,整个报告就以PDF的格式呈现出来。因为部门决算都有数据表格,改为PDF格式后,任何人在任何终端上看到的决算报告都不会出现格式错误的问题,而且,更方便民众或学者下载、使用。

  各个部门决算报告的格式是统一的,打开报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目录,可以看到整个报告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部门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是部门年度决算表,一共有8张;第三部分是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般是对报告中主要数据的分析、说明,也有当年数据与上一年数据的对比;第四部分是名词解释,帮助使用报告的人更便捷地获取读懂报告必要的基础知识。

  上述负责人介绍,这些设置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报告内容,了解一个部门的资金究竟是如何使用的。比如,每个部门的资金使用方向都是与部门职责相连的,所以,必须在一开始对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阐述;同时,还需列出部门的下属单位,因为下属单位的数量直接影响到资金体量,像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气象局下属单位都有3000多个,这些部门的资金体量会比较大。

  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经济分类决算更为直观。在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往年每个经济分类支出数据都是分页列示的,今年调整为将所有经济分类支出数据集中在一张表上列示。

  对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把经济性分类支出归到一张表上,可以更清晰地看到每笔资金都花到了哪些费用类别上,比如用在教育方面的资金有多少,其中又有多少用在了校舍建设上,有多少用于支付教师工资,都可以一目了然。

  据介绍,今年公布的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也更为明细。中央部门设备信息将由往年的公开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细化为公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另外,在一些部门的决算报告中,还会涉及到对重大项目的说明。比如科技部,就对自身的年度重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部门项目绩效内容的公开是今年决算工作的又一亮点。今年,在继续公开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上,中央部门还首次公开了部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中央部门决算数据,决算报告公开的平台也更多,逐渐形成了一个覆盖面较广的公开“矩阵”。比如,在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上,汇总了各个中央部门的决算报告,同时还首次“打包”公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预算支出政策文件。从去年开始,中国政府网也开始设置了决算公开专题。今年,财政部还首次制作了决算公开解读视频(图解),推动决算公开不仅要“能看到”,而且要“看得懂”“能监督”。

   从“摆数字”到“成绩单  

  经过7年不断的努力,当前,决算公开决不仅是单纯的“摆数字”,已演化为名副其实的“成绩单”,而对预算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是这张“成绩单”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不仅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中央各部门的工作成果,而且通过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上述负责人表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开展的量化评估活动,相当于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业绩体检”和“有效诊疗”,有助于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组织中央部门逐步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财政部推动这项工作始终坚持的方向。这主要包括两个维度:

  一是以财政为主体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从去年开始,财政部每年选择部分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政策持续时间长的中央部门项目和政策,以财政部为主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为了保证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具体评价工作委托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和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主实施,并广泛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

  今年财政部选择中央本级7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参阅资料,随同2016年度中央决算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还随中央部门决算一起向社会公开。这7个项目分别是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深部资源探测核心装备研发项目、国家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及服务经费、国家出版基金、“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项目、博士后日常经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从评价结果看,多数项目管理较为规范,实施成效显著,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但部分项目也存在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管理制度仍需完善、个别产出和效益指标没能实现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二是以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动中央部门以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16年中央部门对45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支出890亿元。据统计,越来越多的中央部门采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有效提高了绩效评价的质量,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和公正。

  另外,绩效自评也被视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央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去年10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央部门比照年初填报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对2016年所有一级、二级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绩效自评,确保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主要侧重评价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和预算资金执行率等指标的实现程度。从截至目前的实施效果看,成效较为明显。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展现了项目执行结果的全貌。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对照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成效果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指出了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项目执行情况的“成绩单”和“体检表”。

  二是找到了项目管理的有效途径。大部分中央部门表示,项目绩效自评对各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了解项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各级领导和财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力“抓手”。

  三是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为保证评价质量,提高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客观性,海关总署、人社部、文化部、民政部、国家旅游局等一些中央部门在部分重点项目自评中引入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数据的汇总和规范性审核。另外,首次选择部分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不仅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而且有利于“倒逼”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公”支出“只减不增”承诺效果显著  

  “三公”经费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重点之一,根据财政部汇总统计,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8.2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3.5%,比2015年减少5.48亿元,下降10.2%。

  数据显示,2016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8.1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08亿元,减少10.3%,比2015年增加0.75亿元,增长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87亿元,比预算数减少8.54亿元,减少24.8%,比2015年减少5亿元,下降16.2%;公务接待费4.1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4.23亿元,减少50.2%,比2015年减少1.23亿元,下降22.7%。

  可以看到,除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国际交流增加比2015年小幅增加外,“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明细金额均比预算数和上年数大幅减少,这主要得益于各个部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同时,也有部分因素是因为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活动等任务当年未能实施。

   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  

  政府采购正在朝着从预算、执行到决算形成全过程公开的方向迈进。

  据了解,2015年7月,中央部门开始随决算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采购支出总体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以及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金额。2016年7月,中央部门首次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份额,以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今年,相关情况仍将是各部门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家表示,在关注政府采购相关数据的时候,需要注意,在政府采购支出中若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比较高,当然说明政府采购对其支持力度很大;但是,若合同金额小也并不意味着政府采购对其不支持或者支持力度小,主要是一些重大项目的实施,其货物或者工程、服务的供应商通常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具备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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