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森林氧吧”申报遴选活动启动
根据《“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届中国森林氧吧申报遴选工作于2016年3月启动。
“中国森林氧吧”申报遴选活动,是中国绿色时报社《森林与人类》杂志发起开展的“寻找中国森林氧吧”公益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一项重要的生态文化普及和森林生态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旨在为全社会遴选推介提供森林体验、休闲养生的中国森林生态精华之地,扩大我国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影响力,培养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情怀,并激发人们走进森林、体验自然的热情,推动我国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健康长久发展。
当下,雾霾和空气污染困扰着许多城市。到森林密集的场所呼吸清新的空气,摆脱雾霾困扰,获得健康养生,成为城市居民迫切需求。
森林植被密集地区是我国森林和生态状况优良的地区,是中国自然的精华之地。茂密的森林植被、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植物精气、高浓度的负氧离子和清新的空气,使这些地方成为一个个森林氧吧,加上森林、山水、生态和人文之美,使之成为养生保健、休憩旅游的理想之地。
2015年,首届“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共遴选出37个首批“中国森林氧吧”。首批“中国森林氧吧”榜单于10月发布后,经媒体和网站广泛报道,产生了轰动效应,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37个首批“中国森林氧吧”旅游人数激增,成为国内游客优选旅游目的地。到“中国森林氧吧”呼吸清新空气,感受自然之美,认识大自然,成为新的时尚。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明显的经济效益。
现将第二届 “中国森林氧吧”申报遴选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国有林场等。
二、活动时间
2016“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拟遴选出30个左右“中国森林氧吧”。活动时间为2016年3月—2016年10月。各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底(邮件以邮戳为准)。
三、遴选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主办方下设的《森林与人类》杂志编辑部“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办公室申报,包括电子和纸质申报表各一份。
(二)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遴选。
(三)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四)公布遴选最终结果。
(五)获得“中国森林氧吧”称号单位制作送交1分钟之内时长的视频,供颁牌典礼播放。
四、宣传推介
(一)入选“中国森林氧吧”的单位纳入“中国森林氧吧信息库”。
(二)《森林与人类》杂志与入围单位签署宣传协议,出版大型森林旅游主题专辑,介绍本年度入选“中国森林氧吧”单位。
(三)2016年9、10月,举行“中国森林氧吧”授牌典礼,向入选单位授予“中国森林氧吧”匾牌和证书。
(四)入选单位参加在2016中国森林旅游节举办的“中国森林氧吧”专题展览和 “中国森林氧吧”论坛。
(五)参加“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办公室组织的“中国森林氧吧日”森林生态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五、申报表获取办法
联系《森林与人类》杂志编辑部索取,或登录森林与人类杂志新浪博客(blog.sina.com.cn/senlinyurenlei)、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国家生态网)(www.forestry.gov.cn)、中国林业新闻网(www.greentimes.com ) 、中国森林旅游网(www.ftour.org)下载。
六、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报表各栏内容。
(二)负氧离子浓度、空气颗粒物含量、空气细菌含量3项指标的数据需附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在申报表指标数据位置分别签字、盖章(检测单位公章)确认。各指标数据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检测。如确有困难,可联系主办方推荐检测单位,相关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主办方不指定任何特定检测单位。
(三)申报表需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主办方将组织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指标数据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1. 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或QQ 号:1359766955。
2.申报表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森林与人类》杂志“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办公室(邮编:100714)。
3.“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热线:(010) 84238676,84238272 ,84239077;传真:(010)84239296。
《森林与人类》杂志编辑部联络人:王苒、杨晶、冯安妮。
七、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时报社《森林与人类》杂志
业务指导: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
媒体支持:CCTV《绿色时空》栏目
《中国绿色时报》
网站合作:中国林业网
中国林业新闻网
中国森林旅游网
八、声明
(一)“寻找中国森林氧吧”申报遴选工作费用由《森林与人类》杂志承担。宣传推广和出版费用,由相关单位共同承担。
(二)“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征集冠名和协办单位。相关事宜请与主办方联系。
(三)申报单位视为认同本公告内容。
(四)“寻找中国森林氧吧”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