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年生态效益价值超万亿元
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年生态效益价值超万亿元——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周鸿升解读《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
退耕还林工程省级区域生态效益监测站点分布图
中国绿色时报10月13日报道(记者 张辉)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的标志性工程,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元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国务院批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此为标志,我国退耕还林事业进入了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并重的新阶段。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历史节点,为了向人民报好生态建设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年,国家林业局在2013年开展6个重点省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的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估,并于今年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取得了哪些成果,数字背后说明了什么,工程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哪些作用,退耕还林未来发展前景又将如何?《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周鸿升,请他对《报告》进行全面解读。
1为什么要开展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估?
长期以来,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由于毁林开荒和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成为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为了控制水土流失、减缓土地荒漠化、减轻风沙危害、改善生态环境,按照中央要求,1999年,川陕甘三省率先开展退耕还林,举世瞩目的退耕还林工程就此拉开大幕。2014年,国家出台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退耕还林工作又翻开新的篇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对森林、草原、湿地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决定》《意见》作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无一不需要加强重大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估工作,无一不需要用科学的监测评估数据做支撑。
首先,监测评估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林业发展方式。开展绩效监测评估,不仅是深化工程管理,实现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也是调整完善工程政策、建立工程实施反馈机制、修正机制的迫切需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结果真实地反映了现阶段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效和特点,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指导,有利于决策部门针对区域主要生态问题,进行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和管理,促进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发展方式。
其次,监测评估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建立。完整的工程管理必然要求完整的绩效评价。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价,既包括工程效益监测评估,又包括工作成绩监测评价;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估,必须不断增强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建立全面系统的监测评估体系。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为林业工程监测评估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基础,进而推进了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建立。
第三,监测评估有利于生态文明考核制度的建立。开展监测评估,实现“用数字说话”是加强干部考核、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的客观要求,也是向人民“报账”“交卷”的客观要求。根据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结果,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第四,监测评估有利于生态文明监管制度的建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提供的可量化、可比较的生态效益数据有助于生态效益定量补偿制度的实施和利益分配的公平性。根据“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提供生态效益较高的退耕还林工程区提高生态补偿力度,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如何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可靠的数据源是保证生态效益评估结果科学性的基础。众所周知,基于全国尺度的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每五年开展一次,目前进行了8次,而退耕还林工程的资源清查更是每年都会进行。因此,其数据来源的科学性毋庸置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借助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与国家森林生态站两大平台。就国家森林生态站而言,它隶属于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该网络目前所建森林生态站涵盖了中国寒温带、热带、湿润地区和干旱地区,数量超过100个,是目前全球范围内单一生态系统类型国家尺度最大的生态观测网络。此平台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提供了翔实而准确的基础生态参数,保证了生态参数来源的可靠性。总体来说,此次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在目前研究技术手段下是最为科学的。
《报告》以《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为基础,在评估范围上,选择了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的13个省级行政区(内蒙古、宁夏、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在数据采集上,利用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工程区内45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69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所属的森林生态站,400多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以及7000多块固定样地的大数据;在测算方法上,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分别在省级行政区尺度(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的13个退耕还林工程省份)和流域地理尺度(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对13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估省份的163个市级区域和126个市级区域,同时按照3种植被恢复类型(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和3个林种类型(生态林、经济林、灌木林)的四级分布式测算等级,分别划分为1467个和1134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在评估指标上,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防护7项功能14类指标。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报告》在评估指标上涵盖面更广,根据评估区域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和当前人们广泛关注的大气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增加了防风固沙指标和吸滞TSP和PM2.5指标。
3评估取得了哪些成果?
图①为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各指标生态效益价值量比例
图②为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各指标生态效益价值量比例
图③为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各指标生态效益价值量比例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对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和价值量分别进行了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的13个省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307.31亿立方米/年、固土4.47亿吨/年、保肥1524.33万吨/年、固定二氧化碳3448.54万吨/年、释放氧气8175.71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79.42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6620.86×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248.33万吨/年、滞尘3.22亿吨/年(其中,吸滞TSP2.58亿吨/年,吸滞PM2.5达1288.69万吨/年)、防风固沙1.79亿吨/年。
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13个省级区域退耕还林工程年产生态效益价值量为10071.50亿元。其中,涵养水源总价值量3680.28亿元/年,保育土壤总价值量941.76亿元/年,固碳释氧总价值量1560.21亿元/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总价值量143.36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总价值量1919.77亿元/年(其中,吸滞TSP总价值量61.46亿元/年,吸滞PM2.5总价值量1040.96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价值量1444.87亿元/年,森林防护总价值量381.25亿元/年。
截至2014年底,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259亿立方米/年、固土3.89亿吨/年、保肥1370.41万吨/年、固碳2936.7万吨/年、释放氧气6965.36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65.09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5715.91×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214.66万吨/年、滞尘2.82亿吨/年(其中,吸滞TSP2.26亿吨/年,吸滞PM2.5达1128.04万吨/年)、防风固沙1.35亿吨/年。
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年产生态效益价值量为8503.5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总价值量3102.14亿元/年,保育土壤总价值量813.6亿元/年,固碳释氧总价值量1330.2亿元/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总价值量117.95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总价值量1591.22亿元/年(其中,吸滞TSP总价值量
53.27亿元/年,吸滞PM2.5总价值量904.74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价值量1261.8亿元/年,森林防护总价值量289.35亿元/年。
就两大流域分别来说,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194.91亿立方米/年、固土2.62亿吨/年、保肥958.13万吨/年、固碳2035.35万吨/年、释放氧气4902.28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36.66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3996.15×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133.71万吨/年、滞尘1.88亿吨/年(其中,吸滞TSP1.5亿吨/年,吸滞PM2.5达752.43万吨/年)、防风固沙791.81万吨/年。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年产生态效益价值量为5828.6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总价值量2333.78亿元/年,保育土壤总价值量538.2亿元/年,固碳释氧总价值量933.06亿元/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总价值量67.48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总价值量1028.69亿元/年(其中,吸滞TSP总价值量35.31亿元/年,吸滞PM2.5总价值量600.61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价值量917.23亿元/年,森林防护总价值量12.92亿元/年。
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64.09亿立方米/年、固土1.27亿吨/年、保肥412.28万吨/年、固碳901.35万吨/年、释放氧气2063.08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28.43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1719.76×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80.95万吨/年、滞尘9390.01万吨/年(其中,吸滞TSP7512.06万吨/年,吸滞PM2.5达375.61万吨/年)、防风固沙1.27亿吨/年。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年产生态效益价值量为2674.9亿元。其中,涵养水源总价值量768.36亿元/年,保育土壤总价值量275.4亿元/年,固碳释氧总价值量397.14亿元/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总价值量50.47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总价值量562.53亿元/年(其中,吸滞TSP总价值量17.96亿元/年,吸滞PM2.5总价值量304.13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价值量344.57亿元/年,森林防护总价值量276.43亿元/年。
4评估结果说明了什么?
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也是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区域。本次评估表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于从根本上解决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的水土流失问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为下游提供有效的生态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评估结果来看,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特征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减少了水土流失。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涵养水源总量达307.31亿立方米/年,相当于三峡水库蓄水深度达137米的库容量,即达到了三峡水库最大库容(393亿立方米)的78.2%。固土总物质量达4.47亿吨/年,相当于2013年长江流域土壤侵蚀总量(5.55亿吨)的80.54%,相当于2013年黄河流域土壤侵蚀总量(3.83亿吨)的1.17倍。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涵养水源量达259亿立方米/年,相当于三峡水库蓄水深度达115.5米的库容量,即达到了三峡水库最大库容的65.91%。其中,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涵养水源量194.91亿立方米/年,达到了丹江口水库最大库容(290.5亿立方米)的67.09%;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涵养水源量64.09亿立方米/年,达到了丹江口水库最大库容的22.06%。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固土物质量达3.89亿吨/年,其中,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年固土量(2.62亿吨)可抵消2013年长江流域土壤年侵蚀总量的47.21%;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年固土量(1.27亿吨)可抵消2013年该流域土壤年侵蚀总量的33.16%。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年涵养水源和年保育土壤价值量占其总价值量(10071.50亿元)的45.89%。其中,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年涵养水源和年保育土壤价值量占两大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量的46.03%。由此可见,退耕还林工程在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方面发挥了生态效益主导功能。
增加了土壤肥力。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保肥总量达1524.33万吨/年,相当于2013年我国化肥施用量(5911.90万吨)的25.78%。其中,固定氮、磷、钾量相当于2013年全国氮、磷、钾肥施用量的4.31%、3.87%和84.23%。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每年减少土壤氮、磷、钾损失量分别为82.66万吨、29.46万吨和461.99万吨,相当于2013年我国氮、磷、钾肥施用量的3.45%、3.55%和73.64%。其中,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减少的土壤氮、磷、钾损失量相当于2013年我国氮、磷、钾肥施用量的2.29%、2.83%和43.11%;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减少的土壤氮、磷、钾损失量相当于2013年我国氮、磷、钾肥施用量的1.17%、0.72%和30.53%。
增强了森林碳汇。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固碳总量达3448.54万吨/年,相当于2013年全国标准煤消费量(375000万吨)所释放碳总量的1.37%。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每年累计固碳2936.7万吨,可抵消北京市59.52%能源消耗完全转化排放的二氧化碳量。
净化了大气环境。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提供负离子总物质量为6620.86×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总物质量为248.33万吨/年,滞尘总物质量为3.22亿吨/年(其中,吸滞TSP2.58亿吨/年,吸滞PM2.5达1288.69万吨/年)。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提供负离子总物质量为5715.91×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214.66万吨/年,滞尘2.82亿吨/年(其中,吸滞TSP2.26亿吨/年,吸滞PM2.5达1128.04万吨/年)。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吸收污染物量远远超过美国城市森林年污染物清理量(71.1万吨/年)。
提高了生物多样性。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量达1444.87亿元/年,占该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量的14.35%。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每年创造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达1261.8亿元,占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量的14.84%。其中,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的生物多样性价值量每年为917.23亿元,占该流域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量的15.73%。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一流域自然条件优越,林木种类更丰富。
降低了风沙侵蚀。13个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省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防风固沙总物质量达1.79亿吨/年。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防风固沙物质量达1.35亿吨/年,其中,黄河流域中上游营造的防风固沙林产生的防风固沙物质量每年达1.27亿吨,占两大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防风固沙物质量的94.07%。这一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对于降低黄河流域中上游的风沙侵蚀效果尤为显著。
5退耕还林工程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
可以预测,随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工程将会发挥出更高的生态效益,工程工作重点将更加明确,工程生态效益主导功能将得到更大发挥,工程生态效益评估结果将更加精准。
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耕还林工程将会发挥出更高的生态效益。在森林生态系统中,蓄积量的增加就意味着生物量的提高,这必然会带来生态效益的提高。成熟林的生物量显著高于幼龄林和中龄林。目前退耕还林工程新造林多处于幼林龄和中林龄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耕还林工程新造林进入成熟林阶段后将会发挥出更高的生态效益。
随着新一轮工程的实施,退耕还林的工作重点将会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1000万亩。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336项重点任务之一大力推进。2014年6月下旬,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全国具备条件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约424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今后的工作重点应当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总要求,将西部地区的陡坡耕地,特别是25°以上的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0°-25°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以扩大森林面积、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格局。
随着新一轮工程的政策完善,退耕还林生态效益主导功能将会得到更大发挥。首先,与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相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补助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1500元(5年计),分3次下达,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中央每亩补助800元(3年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68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种草费120元;分两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其次,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不再规定生态林、经济林比例,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第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主要针对25°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丹江口库区及三峡库区15°-25°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25°以上坡耕地的水土流失和严重沙化耕地的风沙危害更为严重,在这一区域实施退耕还林也必将发挥出更大的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防风固沙功能。
随着监测站点的增多,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估结果的精准性将进一步提高。今后,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站点的增多,可获得的实测数据越来越多,数据进一步细化,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估结果的精确性也将越来越高,将会为领导科学决策与工程的精细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
实践证明,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是我国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的迫切需要,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的开展,对推进各级林业部门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必将对提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特别是更好地落实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的各项要求,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家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退耕工作者和退耕农户的积极努力下,退耕还林工程一定会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继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