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基地全面建成

07.12.2016  21:35
        按照盐城市政府《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盐政发〔2016〕1号)的通知要求,今年盐城市农委承担了“建设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基地”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700万元,建成了盐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和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基地。
        一是强化组织发动。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将建设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3月份,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布置落实追溯示范基地建设相关任务;4月份,出台《盐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分解下达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资金来源,提出建设进度和标准要求。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7-8月份,举办质量追溯信息化培训班和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和100个拟建示范基地质量负责人,提高了他们质量监管意识和平台使用技能。
        三是强化督查推进。7月份,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9月中下旬,市农委纪检组对基地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促进了示范基地检测仪器与市质量追溯平台的数据对接上传和实现质量追溯二维码打印。
        四是强化考核验收。10月份,出台《盐城市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基地建设验收意见》,下发《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基地检查验收的通知》,明确了验收要求及评分细则。11月份,各地自查自评,每个基地形成一份验收材料推荐上报,市农委进行了集中初评,并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按照20%的比例随机现场抽查复核,最终有100个基地验收合格,被确认为2016年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基地。
        随着盐城市首批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基地的建成,实现了100个示范基地生产的近300个农产品可以自带质量追溯二维码上市销售,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二维码、互联网录入追溯码和二维标扫描枪查询等手段,获得农产品生产过程基本信息,这标志着盐城市农产品在“”和“”两个环节上的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作者:黄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