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133个乡镇建齐专职消防队 队员达到3850人

15.01.2016  18:40

  2015年,云南全面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省1133个乡镇全部组建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3850人,构建完善了消防力量新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2015年,云南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乡镇政府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建成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挂牌一个、执勤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将政府专职队伍建设列入省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量化建设任务,定期开展考核。各地党委、政府也纷纷将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省、市、县、乡镇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任务推进表,实行责任分解,层层推进,严格落实队建责任。

  云南省消防总队对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进行标准统一和目标设定,所有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建立一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其他一般建制乡镇建立适应要求的政府专职消防队。

  按照重点工作部署,2015年全省新增适应要求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78支,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0人。目前,全省1133个乡镇全部组建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中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112支、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67支、普通政府专职消防队954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队率达到了100%。

  健全制度机制

  为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质量,云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分别从人员配备、营房建设、车辆装备建设等方面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的出台,切实解决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现行标准要求过高,与云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一重大难题,全力推进了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持续健康发展。”云南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云南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规范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范招收管理程序,推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现“本地化”招收,严格按照报名、政审、体检、面试、培训、考核的招聘程序进行;积极推进社会消防力量的职业化建设,把专职消防员纳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推进专职消防员职业能力鉴定和年检,从根本上提升专职消防员队伍的职业技能,为推进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打好基础;量化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范,实现队伍常态化管理。

  各地还因地制宜制定考评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评优奖励。保山制定了《政府专职消防员量化考评细则》,并把量化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等级考核评定、评比先进、入党(团)、队员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德宏制定了《专职消防员量化管理实施细则》,考评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从而营造了多干多得、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氛围。

  加强经费保障

  针对专职消防队员有工作危险性高、强度大、执勤时间长等突出的职业特点,云南各地紧紧围绕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地方消防保障标准》要求,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日常运行及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量化出台“高起点”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资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增长机制,保证专职消防队员的收入要高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水平。

  彝良县政府将30名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五险”所需经费2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迪庆出台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将专职消防员个人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保证专职消防员净工资每月不低于2300元,有效地解决了专职消防队员的后顾之忧,推动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德宏调整完善工资结构,将队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岗位津贴、执勤补助、绩效奖励、年终奖励等部分,逐年上调工资,有效解决了专职消防员招不来、留不住的瓶颈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