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受天气及相关因素影响,全省具有夏季特点的交通事故呈多发苗头,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近期向社会公布了相关事故数据分析,并表示将针对事故苗头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数据分析:货车事故占死亡事故近3成
从6月15日以来发生的致人死亡事故数据分析来看,夏季交通事故特点明显。一是从车型上看,涉及货车的事故多发,6月15日以来货车事故占27.8%。近期涉及货车事故多发主要是因为暑期生产物流需求增大,车辆超速、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增多,在所有的货车死亡事故中,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杀手。二是从事故时间看,午间(12:00-14:00)和夜间(24:00-4:00)事故多发,这两个时段发生的死亡事故占死亡事故总数的32%。据分析,这两个时段发生的事故大多与疲劳驾驶有关,夏季白天高温炎热,在中午天气最炎热的时段,一些驾驶人容易产生烦躁、疲劳情绪,而且不少驾驶人选择夜间时段赶路,夜间车流量明显上升,导致疲劳驾驶事故多发。三是从道路类型看,高速公路事故占比明显增加。据统计,6月15日以来的死亡事故中,高速公路事故占总数的10%,而今年1-5月此类事故的占比仅为5%。交警部门介绍,入夏以来前期雨水天气多,路面积水湿滑,部分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车距保持不足,发现险情后来不及采取措施,发生追尾事故的几率增大。而最近的高温天气,又导致爆胎事故增多,在高速公路行驶中一旦爆胎,很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应对措施:开展隐患集中整治,确保“亮尾”、“醒脑”
针对暑期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全省已启动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各地交警部门把高速公路、国省道、景区公路和农村公路“四类”道路作为重点,针对深夜凌晨、午间等重点时段以及雨雾等恶劣天气,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巡逻执勤,加大对“两客一危”、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确保路面管控到位。全省高速公路跨江大桥及重要节点公安检查站、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严格落实查控勤务,严格过往车辆安全检查,并提供拖把、清水、清凉油、清新剂和适当的休息设施,同步开展“亮尾”行动和“醒脑”服务,督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清洗车辆尾灯、反光标贴,确保“亮尾”;通过提醒驾驶人休息,涂抹清凉油,车内喷清新剂等措施,达到“醒脑”提神的目的,避免疲劳驾驶引发事故。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严重违法和重大事故启动责任倒查机制,集中约谈一批违法记录较多的车辆单位负责人,倒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