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严查党员干部作风:轻微违纪也要组织处理
年节期间南京严查党员干部作风:轻微违纪也要组织处理
中新网南京1月7日电(记者 申冉 通讯员 吴德)“以前组织不过问的事,现在要抓早抓小,只要有苗头性的违纪倾向,组织就要介入;如果有轻微违纪行为,过去可能处理得比较松,现在最起码要给予组织处理。”一月,正值两节假期密集,南京市纪委向该市党员干部提出要求,今年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不仅要“天罗地网”,揭开腐败的“隐身衣”;而且处罚力度从重从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7日,该市纪委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据该市纪委负责人介绍,在元旦、春节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将对10类违规行为展开明查暗访。
这10类明令禁止的行为包括: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通过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网址和微博、微信等,采取多种受理形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处置、及时回应。
“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坚决防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搞变通,严查‘四风’隐身衣问题。”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在进行纪律教育的同时,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是该市纪委在“两节”监督检查中首次出现的“新提法”。
“‘四种形态’的提出,实际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宽了而是严了,以前组织不过问的一些事情,现在要抓早抓小,只要有苗头性的违纪倾向,组织上就要介入,就要给你红红脸,扯扯袖子了;如果你有轻微违纪行为,过去可能处理得比较松,现在要严了,最起码要给予组织处理了。”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完)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