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 展销会购物须“三防”
31.12.2014 10:44
本文来源: 靖江网
元旦、春节临近,各种展销会接踵而至,各类琳琅满目的商品吸人眼球。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因为展销会时间短、参展商流动性大、不开具发票、售后服务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使得消费风险增大,消费者在购买展销会商品时需做到“三防”,谨慎购买。
防冲动购物。不能否认展销会可以淘到很多宝贝,但是,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面对热闹的场景、低价的诱惑及促销人员极具诱惑力的宣传时,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受现场气氛感染,冲动性消费。
在购买展销会商品时,消费者要独具慧眼。对于珠宝等贵重物品要货比三家,切勿冲动购买;对一些从未接触过的新产品,需预交定金再配送的商品更应三思而后行。
防售后服务信息缺失。展销会的商品难免鱼龙混杂。消费者要选择编号齐全的正规展位,看清其销售的产品与展位的标牌是否属同一厂家产品,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保质期等。购货后要记住摊位的名称、联系电话,索要信誉卡(三包凭证)等,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投诉举报。
防“山寨”展销会。展销会扎堆,消费者要多个心眼。消费者若要参加展销会,要先了解展销会主办方或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看是否合法举办,不能被其广告宣传和低价所迷惑。在展销会出入口,有一些不法商贩会趁机浑水摸鱼,打着“尾货低价处理”的幌子,趁机低价兜售假冒伪劣商品,上了当的市民往往投诉无门。
据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因此,切记要及时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一旦市民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可以通过掌握的售后信息,依法与经营者或展销会的举办者进行交涉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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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14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