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支农资金今年起“放管结合”
近日,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从2017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按照“放管结合、效益为先”的原则,在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的同时,下放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切实提高省级部门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和空间,确保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自主统筹平衡兼顾,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工作。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为扎实推动项目管理方式改革,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采取因素法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大专项整体切块下达到省,并结合项目支持方向,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年度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各省具体任务清单。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任务清单,积极对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行业规划,细化具体工作任务,科学测算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任务、支持重点、补助标准等要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各省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重点解决制约农业现代化的瓶颈问题,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保质保量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资金,以及其他下达的约束性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
通知提出,在项目实施中,鼓励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探索将粮改豆、粮改饲等种植结构调整政策统筹实施,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黑土地保护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统筹实施,将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合作社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统筹实施,在一个区域相对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两部门强调,今年是全面探索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的第一年,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农业部将制定出台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