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财政助力旅游“中介”做大做强

25.02.2015  13:41

  日前,东海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除采取多项举措,多元投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外,还建立旅行“中介”奖励机制,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 

  据了解,根据旅游业发展意见。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不低于1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事业发展(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幅逐年增加)。对旅行社评为省二星的奖励1万元,评为省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评为省四星级的奖励3万元。凡组团到东海旅游的团队政府奖励每人5元,每年年底前对于组织游客到东海旅游人数达3000人以上的奖励旅行社1万元,5000人以上的奖励旅行社2万元,10000人以上的奖励旅行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