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闵正兵:“精气神”,我们前行的力量
10月14日,由扬州市委政法委、扬州市检察院联合表彰的扬州市“最美检察官”颁奖典礼隆重举行。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斌,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秋年,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等为十名“最美检察官”颁奖。这标志着扬州市检察机关历时六个月的寻找“最美”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近日,本报记者专访闵正兵检察长,请他谈谈本次寻找“最美”活动的过程及对扬州检察工作的意义。
记者:此次扬州检察机关的“寻找最美检察官”活动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您能谈谈活动的初衷和大致过程吗?
闵正兵:今年初,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院徐安检察长提出了“全省检察工作要迈上新台阶,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要求。为了与全省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更好地服务与保障社会发展,我们提出了“社会满意、系统一流”的奋斗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队伍的精气神是根本。队伍没有团结一心的士气、敢于争先的勇气、善于创新的朝气,我们的目标就是空谈。
如何才能提振士气、激发勇气、培育朝气?我们认为,发现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他们的榜样作用、把他们的优秀精神转化为全市干警的前行动力,是一条很好的渠道。为此,我们于今年4月启动了“寻找最美检察官”活动,要求按照为民服务之美、秉公司法之美、敬业奉献之美、清正廉洁之美的标准,在全市干警中发现和表彰十名政治过硬、业绩突出、人民满意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体现“最美”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我们将评选对象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法,先由各单位对照条件,发动干警推荐,并邀请社会公众投票,最后由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从寻找结果来看,当选的十名“最美”,有七名来自基层院,并涵盖了大部分业务部门,较好地体现了我们的初衷。
记者:您认为在受表彰的“最美检察官”身上,体现了一种怎样的精神?
闵正兵:这十名同志均有着较长的检察工作经历,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业绩,多次受过表彰奖励。他们身上体现了敬业奉献的精神。他们有的在职务犯罪侦查中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敢于亮剑;有的在诉讼监督中规范执法,一丝不苟,严格把关;有的在服务群众中扎根基层,心系百姓,温暖人心。他们身上体现了争先创优的精神。这些同志没有满足于完成任务、完成常规工作,而是以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态度,高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少同志在全省、全国业务竞赛中获得佳绩,一些同志领导的部门和条线工作长期在省、市同行中位居前列。他们身上体现了情系人民的精神。这些同志均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惩治贪腐的成果、严谨规范的办案、和风细雨的说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群众心结,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记者:我们知道,人的精神来源于养育他的环境,今年恰逢扬州建城2500周年,这座城市的精神给予扬州检察人怎样的滋养?
闵正兵:扬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名城,2500年来,扬州屡经兴衰,如今蓬勃发展,其旺盛的生命力源于一代又一代扬州人脚踏实地地实干、开拓创新地进取和百折不挠的毅力。作为生活、工作于斯的扬州人,我们检察干警也承继了这些优秀品质。大家勤奋、勤劳、勤勉,认真地播种希望,诚恳地迎接收获。以开放的胸襟、前沿的思想、坚定的行动,不断地更新司法理念,调高奋斗目标。把每一次困难和挑战都当成难得的机遇,在克服与战胜中磨砺意志,奋发作为。
记者:您说,寻找“最美”只是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这是否意味着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最美”精神将成为一条贯穿主线?
闵正兵:是的。当前,在“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主题之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通过开展“寻找最美”活动,在全市检察干警中弘扬“最美”精神,努力把“最美效应”转化为“群体品牌”。通过唱响主旋律,集聚正能量,激励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司法,更好地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国梦扬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您认为,在扬州检察机关下一步的争先创优工作中,“最美”精神将体现为哪些具体举措?
闵正兵:一是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形象。我们将以“最美”精神为标杆,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强党性、守纪律、树正气、干实事,自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干事创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不断自警自励、自省自改;以长效机制建设为根本,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始终保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执法规范。
二是以务实的态度抓好实干。坚持重实干不作秀、敢作为勇担当,真正把功夫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上,把功夫用在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努力创造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的业绩。
三是以开拓的思维打造品牌。扬州检察工作能否成为系统一流,关键看有没有在全省、全国走在前、叫得响的工作品牌。我们要求每个部门都应有创新目标,同时抓好推进、落实和总结,争取早出成果,早获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