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工商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三互”合作

15.06.2015  19:37


  为加强流通领域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近日,连云港市工商局与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四项机制,开展“执法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合作。
  一是建立信息互换机制。构建常态化的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双方在企业监管信息、产品不合格信息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互换,共同提升监管水平。
  二是建立监管互认机制。在流通领域探索建立监督抽查结果互认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
  三是建立执法互助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进出口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置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对方职能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移交,给予必要的衔接配合,协同处置。
  四是建立技术合作机制。检验检疫部门发挥技术检测优势,为工商部门检查、抽查的商品提供检验、检测和鉴定支持;工商部门发挥日常监管和商标主管机关的优势,为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监管、稽查的商品提供商标甄别、判定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