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立法明确不动产登记5日内办结 小区内公共设施将被登记为业主共有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不动产登记几天之内办结?小区共有的道路、绿地如何登记?9月1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了《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江苏拟用立法的形式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5日内办结
紫金山记者注意到,“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是江苏省不动产登记遵循的总则。为此,条例草案中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办结时限”等做法都进行了明确。
条例草案中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服务场所设立窗口,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申请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服务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也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开通的网络平台申请不动产登记。
此外,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条例草案规定,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三十个工作日办结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应当即时办结。
小区内共有设施将被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一些公用场所,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在不动产登记中,这些设施该给谁发证呢?
此次,条例草案中对此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此外,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这些人和单位可查询不动产资料
谁有权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和安全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为了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紫金山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设立第六章共九个条文对此进行规制。
条例草案中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篡改相关信息。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其他代理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钱建芬)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