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待细化 现在抛房?想卖的早就卖了

26.02.2015  11:16

龙虎网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迫近——距离条例3月1日的生效时间只有两天。江苏在全国较早成立省级层面的不动产登记局,当前扬州等城市已着手组建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省主管部门表示,江苏一直在着力推进这项工作。但种种迹象表明,不动产登记的推进是“难啃的骨头”,省内各地进展不一,《条例》的适时施行,或存有难度。

机构设立逐步推进

多地已发文明确房屋登记职能划归国土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今后,包括地、屋、林、海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江苏去年5月已设立不动产登记局,是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较快的省份,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策略等。

前不久,省国土厅已牵头展开全省登记不动产信息化调查,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其他有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其中,房屋登记工作的指导由省住建厅协同进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主要还有赖于各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去年底,苏州、扬州、镇江、泰州等省辖市人民政府已批复了机构改革方案,不过,目前来看,各地相应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等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苏州暂时还未成立不动产登记局。”苏州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之。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更是明确表示:“相关工作还没有任何进展。”她说,前段时间干部冻结,负责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部门至今还未成立,有待市编办安排。

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设立及人事变动,市里都正在酝酿,现在不便多说。”常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

相比之下,无锡不动产登记推进工作进展较为明显。“原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的产监处部分机构和人员已划归国土局,成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昨晚,无锡市房协副会长沈洵告诉记者。

框架性条例缺少可操作性

施行亟待细则出炉

扬州市邗江区房管局负责人透露,去年底,他已参加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相关培训,“按照要求,今年内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人员必须到位并启动工作。未来,房屋交易仍保留在房管部门,但登记职能要并到国土部门。

而不动产登记施行后,将来的“房本”上,不仅印有房屋的产权信息,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以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等更全面详尽的信息。

房地合一的思路,使得不动产登记实际成为一项利民政策。“暂行条例实施后,各类登记将进行整合统一,各类登记的大厅和窗口也将逐步统一。老百姓手持一个证,就能办理一系列的相关业务。”省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处长陆建生说。

不过,他也坦言,在利民预期的背后,职能合并却成为眼下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最难之处。“并非是利益之争,而是职能的重新界定,人员的调配比较复杂。”陆建生坦言。他同时表示,条例施行后,房产登记信息随时可以接入信息平台。“合并需要一个过程,但合并期间,我们肯定会确保房产登记过度平稳。

暂行条例的规定都是框架性的,细则没有出台,施行还缺少可操作性。”昨日,扬州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但据他了解,目前国土部牵头制定的《实施细则》已在广泛征求意见,包括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现在房管的职能从房屋测绘到预售再到房屋登记和交易,单独把登记这一块抽离出来,未必好操作。”苏南某市一位房管局局长不无担心地说,“不妨换个思路,明确房管或国土一个部门受理,再造流程,内部流转。

现在抛房?“想卖的早卖了

房产税立法调研已展开,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

信息共享是不动产登记的关键。从技术上讲,实现共享之后,可以在全国层面查询任何一条不动产的登记信息,包括查询到任何一个人在全国各地的房产拥有情况。

这两天,各地有关二手房市场上频现“神秘”卖家、不动产登记前房主急售房源的消息接连而至。

南京千佰间房产中介公司一位经纪人透露,1月份他们就帮一位“有头有脸”的人卖过一套金鼎湾今朝天下的大户型二手房,面积接近200平方米,“这家楼盘的大户型房源多,当时不少有头有脸的人一买就是2套,但后来陆续有人把房子吐出来。

记者发现,目前在南京二手房网站上,“急售”的字眼也随处可见。但是,中介人士表示,这些房源并不意味着都是因不动产登记而急售的。

南京我爱我家河西店店长郁传伟透露,去年8月传出不动产登记将施行的消息时,店里出现过低价抛房现象,“有个客人一次性抛出了10多套房。”我爱我家市场部总监胡涓娟告诉记者,眼下抛房已经鲜见,“以前也不普遍,后来相关消息不断出来,市场反应就淡了。

扬州市邗江区房管局负责人也说,扬州也并未出现房主大量抛房的情况,“如果真有七八套房子,该卖的早卖了,不会拖到现在才卖。”他同时向记者透露,去年底,全国人大已经就房产税的立法工作到扬州来调研过。“立法思路是一套房免税,两套房低税,两套以上房高税。摸清不动产家底,将为房产税征收奠定基础。

扬州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经过多轮房地产调控后,房地产投资行为已经大为减少,现在持币待购行为比较普遍,目前扬州商品住宅库存可供销售16个月,房价上涨确实困难。本报记者汪晓霞

延伸 >>>

国土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中

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徘徊七年多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

很多人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反腐、征房地产税。法学博士程啸则认为,无论是反腐、征税,还是调控房地产市场,都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真正的、最基本的功能,而只是不动产登记制度附属的或者说是派生的功能。“通过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及其上存在的各种物权清晰、真实、准确地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向外界加以公示,就能够实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这三大基本功能。”程啸指出。

同时,市场在担心,有条文没有细则,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将比较艰难。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的首任局长王广华表示,目前国土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同时,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政策意见也在抓紧起草,力争在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出台。

国土资源部日前举办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地区,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联席会议还要求各部门督导地方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确保先行地区统一登记窗口设置到位,颁发统一证书准备就绪;尽快颁布统一的登记簿册和证书,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抓紧健全《条例》的配套制度并做好逐级培训,制定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指导意见;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上线试运行,2016年拓展扩容,确保2017年全面运行;完成国家层面统一登记窗口正式运行的技术准备工作。

来源: 新华日报   编辑: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