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局构建“3+3”不动产登记假证查处工作机制

02.08.2016  10:33

落实假证查处三级责任制。成立假证鉴定工作小组、假证鉴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假证的鉴定以及相关疑难问题的研究处理工作,同时,由中山路、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办证大厅等一线窗口部门具体实施假证收缴,确保“发现一个、收缴一个”。构建假证查处三道防线。一是窗口收缴,在窗口工作中一旦认定为假证的,立即出具假证收缴通知单;二是“110”报警,对假证持有人无法提供免责证明材料又不予配合收缴的,立即拨打“110”报警;三是建档立卷,对假证鉴定、收缴相关材料立卷归档,实施跟踪管理。(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