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国有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01.07.2016  15:36

  为支持我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近日财政部以财建[2016]228号文下达我省国有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5529万元,日前省财政已会同省有关部门将该资金全额分解下达到各市县财政部门,并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