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本报群众来信来访综述
湖北日报讯5月,本报群众来信来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环境一直是多年来本报群众来信来访的突出问题。发展经济不能牺牲环境为代价,这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但往往是一遇到具体问题,就牺牲环境。
恩施自治州某县龙坪乡集镇部分居民联名发来电邮反映:该县某公司2006年在集镇靠北边的209国道旁办起占地40多亩的洗煤厂。各矿区煤炭运来后通过筛分、破碎、选精去杂等工艺加工成精煤外销。由于厂区距人口密集的集镇中心仅500米,而运煤车辆上的煤炭既不湿水、又不覆盖,装卸时整个集镇满天煤灰飞舞,同时煤灰还覆盖在周围农田、菜地上,严重危害周边百余户上千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对此,群众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该洗煤厂环境污染问题,但部门一直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
二、做事按规矩、做工程按规程,这就是“严”“实”的原则。但在实际生活中,不按规矩办事、不按规程施工的现象时时出现,给百姓生活带来了困扰,聚集成新的矛盾点。
荆州市下辖某县韩埠村某村民向本报反映,1985年上半年铺设的高压线距离其家屋顶垂直距离仅3米,30年过去,由于线路自然下垂,现在垂弧距离仅2.8米。因当时不懂电力线路技术标准,没有提出异议。但高压线从自家房顶跨过后,不断有自家人生病。通过向专业人士了解得知:110kv线路垂弧应距离民房5米。为此,她多次向当地电力部门反映。2014年8月28日,电力部门委托了一家第三方环境技术咨询公司监测后称没有问题。但该家公司监测时并不是带电进行,而是在监测前对线路实施了3天断电,直到监测完后才送电。同年12月12日,村民专程到那家第三方公司就监测过程是否合规进行咨询,对方称因该检测人员不是本公司的正规员工,对《监测报告》不予解释。现在谁能给她一个标准答复:110kv线路与民房之间的垂弧距离应该是多少?第三方的如此《监测报告》是否合法有效?
三、退休职工利益应得到充分保障。
鄂西某铁路车务段个人张成专程到本报反映:由于“被”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致使自己实际应得退休收入减少千元。他说他长期从事车务一线工作。2000年服从“减员增效”,由单位安排内退,开始时每月领取600元生活费。单位承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通知我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2014年9月,他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到单位一打听,才知道在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已于2011年私下给办理了退休手续。由于“被”提前退休,与同龄但正点退休的同事相比,每月少拿退休工资千余元。他实在想不通:本人当时既不符合退休年龄、又没有提出提前退休申请、更没有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是怎么就提前退休了呢?国家政策在国有企业里怎么得不到完整体现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员工提前退休一是限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111个城市适用;二是限于破产的国有工业企业;三是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四是经本人申请。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置上级规定于脑后,致使退休职工利益受到极大损害。(记者董瑞杰)
原标题:上月本报群众来信来访综述
稿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董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