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营业额两三万个体小老板 本月起免征营业税
24.10.2014 09:3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从今年十月起,国家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扬子晚报记者探访市场发现,很多服务性小微企业从中受益。
小李从烹饪学校毕业后,一直在一家饭店打工,从帮厨做到了主厨。积累了多年的工作经验后,前年他离开原来的饭店,自己开了一家小饭馆。他的小饭店菜肴味美、价位适中,生意越来越红火,今年以来每月的营业额也水涨船高。眼看着营业额要超过2万了,他寻思着这是要交税的节奏了,没想到国家这么快就出台了新政策,月营业额2-3万元的都可以免征营业税了。
扬子晚报记者帮他算了一笔账,如果10月份他的营业额是2.8万元,那么就可以免掉1400元营业税,与营业税一起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可以一并免征,一年下来可以免税18480元。小李开心地说,本以为不在优惠范围内了,没想到国家把上限提高了,他还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南京市地税部门提醒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根据该新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定额部分税款从税款所属期10月1日起实行新起征点政策,10月份的税款申报期是在11月。同时,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发票时,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月代开营业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也同样免征营业税。(记者陈郁通讯员肖宁宁)
编辑: 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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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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