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存在已故丈夫存折上难取 最后作"遗产的遗产"解决

25.05.2015  11:17

   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讯 (记者 徐其崇 通讯员 孙修军)5月24日,记者在宿迁市泗洪县采访时了解到一件稀奇事,宿迁市泗洪县市民艳玲(化名)将自己和子女积攒的30万元现金,存进死去丈夫的存折上。没想到了用钱的时候,想把钱取出来,却被银行告知这钱不能取,要想取出来必须有司法公证机关出具公证文书证明。经泗洪县公证处核实,费了一番周折,存款结果变成了“遗产的遗产”,这才取出现金。

  据公证机关人员介绍,当时艳玲来申请公证时,很着急地要求公证机关给予办理公证证明,证明她死去丈夫存折上的存款是她自己的钱。公证服务人员听她诉求后,明白了她要办理的公证事项,但又感觉有点糊涂,为什么还要证明“钱是她自己的钱”?

  公证人员经过仔细询问才得知,艳玲的丈夫于几年前就去世了,丈夫去世后,自己和孩子赞了30万元现金,当时感觉用不着这笔钱,就存进了丈夫活着的时候办理的一张存折上。最近想用这笔钱,去提钱时,银行不让提取,说要求公证机关给予公证证明,才可提取。

  艳玲的诉求,公证处立即启动办证程序,派公证人员前往艳玲居住地的居委会和民政机关、派出所,了解核实其丈夫死亡信息及其子女和她丈夫有无非婚生子女等情况,准备给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就在信息核实时,却意外了解到,她丈夫去世后,丈夫的父母才相继离世,办证工作为此进入了僵局。按照继承法,其丈夫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而丈夫的父母所继承的份额,又因两位老人去世,再次变成了遗产。丈夫父母的遗产,丈夫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也就是艳玲之前往死去的丈夫存折上所存的钱,丈夫的兄弟姐妹都有权分得这笔财产,并且丈夫的兄弟姐妹都在外地工作,一时间取得联系都很难。调查之际,让公证人员很是为难。

  经艳玲搜集,最终找到了丈夫的几位兄弟姐妹的联系方式,公证服务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其丈夫的几位兄弟姐妹,说明艳玲已经去世的丈夫的存折上存钱一事。丈夫的几位兄弟姐妹听后,均表示放弃继承父母的这份遗产。经公证人员劝说与调解,其丈夫的几位兄弟姐妹才相继到泗洪县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父母的这份遗产。

  几经周折,艳玲这才拿回已故丈夫存折上所存的现金。

编辑: 廉昕朦、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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