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夫妇120万存款消失 丈夫告银行反获刑4年

11.09.2015  12:46

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南都讯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不翼而飞。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张净以诈骗罪获刑4年。刑满释放后,张净不断申诉,获立案再审。2014年12月,重庆市高院宣告张净无罪。张净申请国家赔偿,近期有了结果:获国家赔偿34万余元。 

   想找回自家的钱  反倒进去了4年  

  2001年5月和2002年4月,张净在农行梁平支行分别办理储蓄存款38万元和14万元。2001年6月和9月,张净之妻在农行梁平支行分别办理储蓄存款44.9万元和27万元。此后,张净发现自己的38万元那笔存款不翼而飞,遂在2005年6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得到解决。而张净之妻也发现44.9万和27万两笔存款失踪,在2006年3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张净突遭逮捕,以其涉嫌诈骗,后被判刑4年。刑满释放后,张净聘请律师查阅案卷资料,发现系有人冒名取走了他和妻子的全部存款。张净诈骗案再审后终获平反。 

  此案的平反曾引发广泛关注,还被列入重庆市人大2014年监督工作报告之中,作为“维护信访人权益”的代表案例。2015年6月,张净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23790元、因服刑导致其购买的专利不能发挥经济效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20万元及利息。 

   当事人再诉农行  还想找回自家的钱  

  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净依法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工作人员于2015年8月6日代表法院向张净赔礼道歉,8月26日下发国家赔偿决定书。据国家赔偿决定书,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其他赔偿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张净的代理律师周立太介绍,当事人对此国赔决定不服,正诉至重庆市高院。张净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个赔偿太低,“我花320万买了专利,本来可以赚钱的,冤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也应当得到赔偿”。另外,张净已将中国农行重庆梁平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0余年前的储蓄存款及相关损失,已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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