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部门联手为24万多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护航

30.12.2016  06:05

      经省政府批准,12月28日至明年底,由省民政厅、综治办、法院、检察院、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卫计委、团省委、省妇联在全省联合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为24.22万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护航。

      85%的留守儿童在苏北

      今年4-7月,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手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国务院要求,摸底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全省共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24.22万,其中3944人无人监护,占1.6%;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3175人,占5.4%;其他由祖父母辈等亲戚朋友监护。

      从区域分布看,我省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苏北地区,有20.69万之多,占总数的85.4%。其中,盐城、宿迁和连云港是留守儿童最多的城市,分别有7.66万、4.99万和3.24万。从家庭经济来源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外出务工和种植养殖业,外出务工的家庭占92.9%。

      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人表示,留守儿童问题是城镇化快速推进与城乡二元结构并存衍生出来的综合性社会问题。从长远看,彻底化解留守儿童现象需要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协同、权利平等。但眼下最紧迫的任务是各地各部门要把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都纳入关爱保护的安全网中,杜绝掉以轻心、麻痹大意,确保不出现极端事件。

      监护人一律签“责任状”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有八项任务。其中,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是首要任务。专项行动中发现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将由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基层组织督促其指定合适人员代为监护,并指导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当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监护情况较差的,父母必须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

      只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才能及时保护。专项行动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无人监护儿童情况。乡镇、村要在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事故点进行排查。强制报告责任主体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排查结果显示,虽然九成以上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亲戚朋友代为监护,但部分儿童还是存在营养不良、性格孤僻、行为偏差等情况;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总体上重养轻教,家庭教育缺位严重,部分儿童学习成绩较差,厌学、逃学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大,留守儿童遭遇危险和伤害的比例要高于其他儿童。

      因此,专项行动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留守儿童问题通报后,应评估其安全境况、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提前介入、积极干预。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福利政策的,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

      摸底排查发现,全省还有516名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不在学。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教育部门要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学生无故不到校超过一个星期,要上门督促劝返;劝返无效的,依法采取措施,确保返校复学。省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流动儿童入学。

      探索关爱保护长效机制

      这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今年全省已为4513名留守儿童登记了户口,登记率为99%。但排查中发现,全省农村留守儿童中仍有5227人因种种原因尚未登记户口。

      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采集非亲生落户儿童的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比对。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常志坚表示,要想从源头上解决儿童无户口问题,还必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今年全省共破获涉拐案件13起,抓获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40人。公安机关对监护不力、屡教不改或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儿童生活无着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行为的,按规定依法处理。

      专项行动明确,明年10月份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评估验收,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责。明年底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