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9万困难群众获政府法律援助

20.02.2016  10:32

  2015年,我省多地出台文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政府法律援助范围,全省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办案7.8万件,同比增长9.4%;有9.2万名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同比增长15.5%。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案件大幅增长,占案件总量约20%。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原先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至“苏南地区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