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孩网络诈骗10万元被诉 谎称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中丧生

14.01.2016  15:29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诈骗的案。被告是一个年仅20岁的小姑娘,看上去面庞青涩,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年轻稚嫩的姑娘却谎称自己的爸爸在“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中丧生,骗取了数千网民的同情,并因此获得捐款近10万元。那么,这样一个花样年华的姑娘为何会利用灾难编出如此谎言?她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

13日上午9点,被告人杨某兰出现在审判庭上,稚嫩的面容,娇小的身子,齐刘海披肩发,一身学生装扮。庭审开始,公诉机关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出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某某在网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通过用手机登录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并发布了一条微博称:“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刚刚打他电话关机,打他公司的电话也没有接,我一个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虚假微博发布后获得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但是其实,她的家人并没有发生这种情况,在法庭上,杨某兰讲述了原因。

杨某兰说,因为她和父亲发生了争执,心里有一些情绪想发泄出来,所以才发了虚假微博。

凌晨3点左右,杨某兰又通过该微博账号发布了第二条微博,称还是没联系上爸爸,其母亲也已经去世。之后杨某兰通过手机百度了解到发布长微博可以获得网友“打赏”,便产生了发布长微博骗取网友“打赏”的念头。此后,杨某兰再次在其微博上发布了第三条微博,包含“今天在医院里见了他最后一面,我和他说,我会好好努力,明年考上一个好大学”等内容。

杨某兰说,当时是知道有人打赏的,心里面起了贪念,就去百度搜索了一下具体怎么去操作,但并没有去操作。

审判长询问,当时是否有将这些钱提现的念头?杨某兰回答称,心里确实想过。

这条虚假的长微博发布后再次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并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总金额为96576.44元人民币。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兰为自己辩解说,一开始发布虚假微博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知名度,但当她了解到发布长微博可以得到“网友”打赏后,自己起了一时贪念,但随着网友“打赏”金额的增加以及网上出现不少质疑声,她一度不知所措,甚至有些害怕,在手机上删除了自己的微博,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慌称其微博账号被盗。

2015年8月14日,杨某兰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案称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被盗。

杨某兰表示,因为害怕让别人知道,很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只能去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账号被盗了,然让民警把这些钱退回去给网友。

后经民警网上核实,确认杨某兰就是“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账号使用者并将其控制。案发后,杨某兰新浪微博账号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员关闭,并冻结该账号收取的款项,2015年8月18日该3856笔打赏款已全部退还各网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虚假微博内容骗取网友打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至3年6个月。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某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某兰还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和悔过,请求法庭从轻判处。

杨某兰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样的做法是很不可取的,希望审判长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借这个机会向在这次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广大网友们说声对不起。希望网友们能原谅她。同时,她也想告诫人们,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法律是严肃的。最后她向自己的父母,以及所有亲戚朋友表示抱歉。

最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审判长宣布,本案进过开庭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诉,全部庭审活动已记录在案,将已经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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