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获得1995万元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扶持

11.08.2015  11:24

  2015年上半年,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共计拔付就业专项资金1995万元,助力淮安市就业工作。


  根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含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引导扶持资金补助,以及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等,不得用于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