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男子精神病发作杀母 强制医疗3年后求解除
三年前,刚子(化名)因精神病发作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之后被送进了专门的医院强制医疗。如今,刚子的监护人申请解除对刚子的强制医疗,可行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南通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经综合考量,认为刚子不宜解除强制医疗,并出庭发表了意见。近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刚子做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2014 年1 月,南通市崇川区发生一起悲剧,刚子精神病发作,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刚子落网后,公安机关发现其精神状态异常,便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其鉴定。鉴定结果认为,刚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崇川区检察院随即向当地法院提出,刚子实施杀母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应当进行强制医疗。同年,法院对刚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并指定在南通市安康医院进行。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三年过去了,经过强制医疗,刚子的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终于有了很大缓解,自知力和社会功能恢复不少。今年5 月,刚子的继父向当地法院提出对刚子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受理后,委托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刚子作进一步的鉴定,结论是刚子处于精神分裂症的缓解期,无明显社会危害。
今年8 月25 日,刚子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案件开庭审理,崇川区检察院指派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协同公诉部门检察官一起出庭,刚子、刚子的继父以及辩护律师也都出现在庭审现场。
崇川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孙宏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刚子目前精神状态基本正常,是因为医院的妥善治疗,可是一旦出去后,如不能系统、按时服药,精神分裂症复发的可能性极大。此外,刚子的继父今年已经70 岁,且独自居住,如有突发情况根本无力管控。基于多重考虑,检察机关的最终意见是,目前还不宜解除强制医疗。“当然,如果后续小刚的亲属能提供比较稳定的监护人和监护环境的话,刚子仍然有希望解除强制医疗,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孙宏亮补充说。
“放在医院家属担心照顾不周,放出去司法机关又怕他们在外面再出现发病的危险情形。”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良表示,这是强制医疗解除案件的“两难”。他认为,解除强制医疗需要慎之又慎,既要维护被强制医疗对象的合法权利,又要兼顾社会公众安全权益,这些都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被申请对象做出准确、长远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