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

财政部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关于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的通知 财政厅

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制度

  2007年以来,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了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政策,在农户和地方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为投保农户提供一定的保险费补贴,引导和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该政策实施10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快速发展。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5个,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补贴区域已由6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补贴比例也在逐步提高,并结合区域、险种情况实施了差异化补贴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了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由此前的中西部40%、东部35%,逐步提高至中西部47.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