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明确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 CPI涨幅要控制在3%

31.03.2016  10:45

  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讯 昨天,全市价格工作暨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召开,会上对2016年扬州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进行了讨论,明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高于省定目标,即CPI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

  市区新建蔬菜基地2000亩

  会上指出,2016年要稳步提升“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力争实现全年粮食总产60亿斤。

  落实各县(市、区)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继续推进“1161”菜篮子工程,市区新建蔬菜生产基地2000亩,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8万亩,增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程监管能力。保持畜牧生产平稳增长,实现生猪出栏140万头,新增鲜奶直销点15个。

  落实猪肉、蔬菜等储备。确定本地区猪肉、蔬菜等储备指标,按照满足城镇人口每人每天2两肉、7-10天消费需求的标准建立猪肉储备制度。依托大型批发农贸市场做好农副产品的储备及供应,确保重要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保证主要农副产品上市供应量。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放行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放行。开通“菜篮子”产品配送车辆进城绿色通道,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商品住房实行“一价清

  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的各项规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价格行政指导,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科学制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和公租房租金标准,落实保障性住房各项优惠政策。

  社会救助与物价挂钩联动

  继续安排500万元市级价格调节基金,用于临时价格补贴、价格监测预警、保供稳价应急措施等。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社会弱势群体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采取积极措施保持中小学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实现市区水价同网同价

  今年我市将适时实施成品油、水、电、气、供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推进仪征、宝应等县级城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调整水资源费,实现市区水价同网同价。

  适时推进公交票价改革

  在服务价格分类改革方面。我市将开展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政策效应跟踪监测,进一步完善运价形成机制。根据省局的指导意见,适时推进公交票价改革。调研新建住宅小区有线电视工程建设费。完善物业收费政策,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建立物业服务收费制定和调整协商机制。

  通讯员扬价综记者陈高君

编辑: 周莉娜